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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药械经营企业行政审批系统等通知

发布来源:上海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时间: 2016-06-27浏览量: 494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药械经营企业行政审批系统及药学人员信息维护相关问题的通知


沪食药监处办〔2016〕119号


  各区县市场监管局:


  根据市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与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2016年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任务安排,我局对原药械流通行政许可系统进行改造,将原系统集成至行政审批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实现市区联动,推动各类审批、服务、监管事项在网上政务大厅集中汇聚,通过标准化数据共享,实现业务协同、系统对接、数据融合。


  新系统将于7月1日正式投入使用。各区县市场局可通过新系统,开展药械流通企业网上许可,并对许可信息进行动态维护。新系统监管端网址:http://qxxk.smda.gov.cn;企业端网址:http://xuke.shfda.gov.cn。新系统流程设置及人员权限分配,由各区县市场局网管员与市食药监局信息中心联系确认。企业老系统中原有用户名、密码在新系统中继续使用。


  为保证新老系统顺利衔接,7月1日起,原系统已审批结束信息将直接导入新系统;未结束的,待原系统审批完毕后,于7月20日再行导入。


  另,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社会共治发展,自7月1日起,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人员信息维护及胸卡制作(执业药师除外)移交上海医药商业行业协会。我局将通过新系统与协会进行信息共享,以继续做好药品经营企业药学人员监管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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