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栋高层住宅12部电梯,59天内业主报修85次;在小区10人中,有7人反映曾被电梯关过,少则5分钟,长则2小时。这一时常令人心惊胆颤的“电梯惊魂”案例发生在建成才两年半的本市某小区,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面对如此高发的电梯凶险隐患,电梯公司、开发商和物业等相关方行动仍很迟缓,解决远未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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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些住宅小区的老旧电梯因超龄服役、损耗严重易发生各类故障,运营风险升高尚能理解,但交房才两年余的新建小区电梯也集体“患病”,故障频频,即使人们“脑筋急转弯”恐怕也难以想通。值得关注的是,类似的“电梯惊魂”事件时有所闻,而相关单位的应对措施却常常滞后,或响应不及时、维修不彻底;或承诺兑现少、服务常脱期;或强调客观多、积极担责缺。莫非真要到“惊魂”变成“夺命”,相关方才能痛下决心、主动作为?
住宅电梯安全第一,人命关天岂可懈怠?“电梯惊魂”警钟已鸣,无论有什么“难处”,相关单位都应该靠前一步,紧密携手,通力合作,迅即回应居民呼声,尽快落实破题方案,火速解决电梯隐患。道理很简单,不能让生命在“惊魂”中煎熬,因为生命安全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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