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奉浦、金海社区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奉贤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8月15日
奉贤区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沪府办发〔2015〕6号)和八个配套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要求,围绕奉贤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公益性质,强化政府主导,整合社会资源,通过完善机制,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化绩效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十大类工作举措,充分调动社区医务人员积极性,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运行效率,推动构建梯度有序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好地为奉贤人民群众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立足公益
坚持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基本药物等制度,维护并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
(二)以人为本,服务群众
形成家庭医生与居民稳定的签约服务管理,针对居民健康需求,整合基本医疗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施综合、连续、全程性的健康管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医疗健康需求。
(三)标化激励,提升活力
项目化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合理确定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制定基本项目服务规范和标化工作量标准,建立基于基本项目的运行新机制,明晰医务人员的目标责任与合理价值,激发服务活力。
(四)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选择1-2家基础条件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照市标准,通过试点先行、点面结合、跟踪评估、总结推广,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科学、有序、持续推进。
三、主要任务
(一)完善社区卫生机构设置规划
1.规范机构设置。进一步优化盘活和科学配置区域社区卫生服务资源,在每个镇(社区、开发区、街道)至少设置一所由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10万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每新增5-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由政府按标准规划预留用地。改扩建南桥、西渡、青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奉城、奉浦、金海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新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结合新农村建设,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设置,分步推进村卫生室改建工作。
2.加大设备投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置和更新主要医疗设备,进一步满足服务项目、服务规范的实际需求。
3.合理调整床位。根据区域人口变化,合理调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设置,规范老年护理床位管理,进一步提高床位使用效率。
(二)优化社区卫生人才队伍结构
4.强化优秀人才培养。加强国(境)内外合作交流,选派优秀人才赴国(境)内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院校参加高级研修班、论文交流等,邀请业界知名专家授课、指导,拓展视野、提升理念,切实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
5.实施医疗卫生人才“凤回巢”计划。委托医学院校定向培养奉贤籍临床和全科医学生。通过购房和支医补贴、学费减免、提供公租房等优惠政策,动员和吸引更多的奉贤籍医学类毕业生回奉工作。分类实施农村卫生人才专项补贴。
6.扎实做好乡村医生定向培养工作。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乡村医生免费培养政策,积极推进农村地区助理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工作,在村卫生室工作并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定向培养乡村医生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编制管理。
(三)增强社区全科医生服务能力
7.注重进修带教。建立上级医院医生定期到社区开展业务指导与社区医务人员定期到临床教学基地轮转进修制度,全面提升社区医务人员临床与健康管理技能。
8.加强技能培训。建立奉贤区社区全科医生网上考试训练信息系统,实施全科医生临床知识和技能网络化培训。强化社区医务人员“三基三严”训练,每年开展多种形式的全科医生、社区护士等岗位技能培训。
9.提升科研能力。开展社区卫生科研课题评选活动,每年择优立项区卫计委层面课题,开展社区医学论文征集评选活动,举办社区卫生发展论坛,提升社区卫生科研能力。
10.做强教学基地。加强与复旦大学全科医学系的合作,充分依托市级全科医学优质教学资源,提升住院医师规培社区教学基地水平,西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为复旦大学医学院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四)提升社区中医药服务能力
11.推广社区中医药适宜技术。合理配置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业人员的中医药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方法,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日常开展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项目不少于8种。
12.巩固中医示范创建成果。巩固南桥、青村、庄行三家上海市中医药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成果,以点带面,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建设50家中医药示范村卫生室。
13.开展中医教学基地创建。依托上海中医药大学、龙华医院、区中医医院等,加强社区中医药人才能力培养,创建2家上海市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
(五)健全村卫生室服务功能
14.完善镇村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村卫生室的全面管理,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在村级层面的落实。
15.推进村卫生室医保联网。改造村卫生室信息化系统,完成与区健康信息网的全面对接,建立村卫生室医保联网结算系统,实现居民就医信息动态化管理,方便农村居民就医。
(六)构建家庭医生制度
16.建立契约服务关系。健全家庭医生服务队伍,积极引导居民与家庭医生签订服务协议,建立契约关系,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失独家庭、孕产妇等特殊人群为重点,分阶段稳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工作。逐步建立社区首诊、按需转诊的诊疗服务制度。试点推行1家市级医院、1家区级医院、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1”)组合签约,引导居民优先利用家庭医生诊疗服务。
17.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引导资源向公共卫生服务倾斜,加强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管理,家庭医生作为公共卫生服务责任主体,整合各类公共卫生资源,做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网底功能。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基本诊疗服务有机整合,在家庭医生管理、团队服务和临床诊疗服务过程中开展传染病控制、疾病筛查、慢病防治、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提高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质量、效率和整体水平。
18.推行长处方管理政策。在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慢性病患者“长处方”政策,对诊断明确、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药的签约慢性病患者可一次开具治疗性药物1-2月药量。
(七)建立基于标化工作量的运行新机制
19.核定标化工作量。根据《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2015版)》和《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指导标准》,对6大类141项基本服务项目进行业务规范梳理,结合区内居民实际健康需求与社区卫生服务发展水平,合理确定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项目标化工作量及年标化工作总量。
20.完善补偿运行机制。在综合预算管理与全面预算管理的基础上,试点推行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项目、年标化工作总量,对应补偿标准、质量结果系数,合理核定财政对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基本项目的运行补偿。在保证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运行的同时,发挥财政资金的机制引导作用,提高服务效率与效果。
21.完善绩效工资制度。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社区卫生绩效工资制度,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定位、工作性质、劳动强度确定社区卫生绩效工资水平,建立科学的内部分配机制,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并向家庭医生及边远农村地区倾斜。明确目标责任与收入预期,在保障社区医务人员合理收入待遇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提供服务效率。
(八)加强社区卫生信息平台建设
22.建立信息化生产平台。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基本项目、服务流程与运行管理各个环节相衔接的信息化生产平台,规范与完善基于电子病历的电子健康档案建立、使用与动态管理,推进实施电子病历升级改造及分级评审,充分发挥移动互联等先进技术作用,促进服务模式转变和服务流程规范,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效率。加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推进信息安全三级等保建设,确保系统运行安全。
23.建立信息化综合管理平台。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自动生成、动态采集、客观提供全面、及时、准确的信息数据,为社区卫生服务精细化管理提供技术与数据支撑。
(九)深化区域医疗资源联动
24.丰富医疗联合体内涵。加强与市六医院、市九医院、市龙华医院等市级优质医疗资源的合作,深化中心医院、奉城医院、中医医院分别与片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建的3个医疗联合体建设,建立联合体内人才柔性流动机制,鼓励区级医院选派业务骨干定期到社区坐诊带教、联合体内医务人员多点执业。
25.完善双向转诊制度。健全双向转诊卫生信息平台,建立家庭医生定向预约辖区三、二级医院专家门诊服务机制,激励三、二级医院下转需要社区康复的患者,提高双向转诊服务成效。
26.探索上下联动的慢性病管理模式。从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慢性疾病入手,探索“社区家医与市、区专家联动”的综合管理模式,切实提高慢病管理水平与管理效率。
27.做实智慧医疗检验、心电、影像三中心。发挥三个医疗联合体资源纵向整合优势,完善区域影像诊断中心、实验室诊断中心、心电诊断中心运行机制,为区内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信息化技术支撑和集约化服务,引导社区居民合理、有序选择医疗资源。
(十)推进医养结合工作
28.扩大老年人健康管理范围。为辖区内老年人每年免费提供一次健康体检、中医体质辨识、个性化健康指导等服务,健康管理对象由原来的65周岁以上扩大为60周岁以上。
29.开展居家医疗护理服务。对符合服务条件的老年人建立家庭病床,开展上门访视、医疗护理服务、居家舒缓疗护服务,对卧床老年人的看护者开展家庭护理技能培训。
30.建立协作服务机制。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辖区内养老机构、敬老院、老年日托站签订签约协议,为入住的老人提供必要的基本医疗护理服务,满足其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医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与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推进实施。办公室设在区卫计委,具体负责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试点申报评估、实施跟踪、成效评估、推广运用等工作。
(二)落实部门职责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联动,按照新一轮改革的要求,探索和推动新的运行机制。区发改委要加强对卫生改革和规划相关政策保障的协调落实,依据规划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进行审批、核准。区财政局要做好资金保障,发挥财政资金的主导和激励作用。区卫计委要强化考核管理,建立新的内部运行机制。区人社局要充分考虑卫生行业的特点,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卫生人事政策和绩效工资政策。区编办要根据本区卫生机构定编标准,对符合设置规划的卫生机构,合理核定其人员编制。区科委要加强对卫生信息化规划指导、项目审批,推动卫生信息化项目的落实。其他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各镇(社区、开发区、街道)结合本区域实际,完善规划,加大投入,按要求履行政府职能,切实推进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
(三)加强督导评估
采取过程与结果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内部与外部相结合、综合与专业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对试点单位进展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和效果评价。在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实施。社区卫生服务成效评估结果与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分配、单位党政班子个人绩效奖励相结合,与各类评先评优相结合,与财政、医保资金补助相结合,与干部选拔任用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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