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上海市奉贤区财政局会同区卫生计生委结合本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和标化工作量标准,研究制定了《奉贤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项目财政补偿核定方案(试行)》。
《方案》坚持“以基本项目为基础、以量质结合为核心、以机制引导为关键”的三个原则,明确了“基本项目财政补偿和专项支出财政补偿”的核定方法,在此基础上,由区财政局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报的年度收入与支出预算,核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偿经费,包括基本项目补偿金额和专项经费支出。
《方案》的制定实施,要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施预算管理,按照财政综合预算管理要求,健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政补偿机制,通过逐步建立与基本项目、标化工作量、服务质量、服务效率相匹配的财政补偿方式,以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发挥财政补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在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益性运行的同时,提高社区卫生服务的质量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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