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会员中心| 分享到:
欢迎来到,上海养老
养老资讯|养老政策|国外经验|智库动态|智库观点|行业交流
养老地产|智能养老|保健医疗|金融理财
养生之道|中医保健|运动健身|膳食营养|老年健康
旅游观光|娱乐活动|书画摄影|文学鉴赏|老年大学
招聘|培训|产品|学苑
网站介绍|联系我们|合作机构|隐私声明
当前位置:主页>行业动态>养老政策>地方政策

巢湖市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

发布来源:发布时间: 2015-05-12浏览量: 663

 

巢湖市支持社会力量办养老机构

发布来源:养老信息网   发布时间:2014-08-04

   《安徽省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自201391日起施行,巢湖市随即开展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为切实保障入住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的相关要求推进此项工作,符合条件才予以通过。

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作为一项省级民生工程,巢湖市高度重视,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机构,并加大对社会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督查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情况进行公示。目前我市新增1家社会办养老机构巢湖市椿萱同乐老年公寓,位于万山路4号。该老年公寓共设床位数200张,采用租赁经营的方式,按照宾馆式的装修标准,从环境和医护配套设施等方面,对该养老机构进行了改建,为入住老年人提供舒适生活环境,力争做到为党和政府分忧,替天下儿女行孝。

上一篇:湖南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下一篇:深圳拟允许农地入市 盖安居房、办养老机构

分享到:
在线调查
你觉得养老房最重要的是什么?(来源腾讯大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