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养老政策汇编》
图片来源:智库养老
内蒙古自治区目前的老龄化处于全国平均水平,呈现出四个特点:一是老年人口发展速度快。据第六次人口普查,60岁以上人口314万,占全区总人口12.7%。到2015年,全区60岁以上老年人超过396万,每年净增18万。二是高龄老人逐年增多。第六次人口普查时,全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约37万,占老年人总数11.8%,到2015年已达到46万。随着平均寿命的延长,高龄化程度将逐年加重。三是空巢化趋势日趋突出。随着第一代独生子女父母进入老年,空巢老年人将进一步增多,社会养老服务供需问题更加突出。四是老龄化发展水平不平衡。人口密度高、生育率低的地区,老龄化程度相对较高。随着自治区城镇化速度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大量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老龄化水平高于城镇,农村养老问题将越来越突出。
为了应对日趋严重的老龄化问题,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政府出台了大量文件。为全面掌握内蒙古自治区在转型期间的养老事业政策走向,为从业者以及关注内蒙古养老事业发展的相关人士提供参考,智库养老研究中心收集了1996年至2015年期间政府公开的内蒙古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重要法规、政策文件。本书共收集了政府及其地级市出台的养老政策共计51份,按自治区、地级市进行分类,并按发文先后顺序排列。
本书合计2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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