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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养老新政将从“补供方”转向“补需方”

发布来源:中国养老产业网发布时间: 2015-05-12浏览量: 561

一份以“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为关键词的国务院文件,即将在9月中旬正式发布。市场化是这份文件的核心词。


2013年9月4日,在由日本国际协力机构中国事务所和北京师范大学中国公益研究院举办的“关于老龄化课题的第2次中日专家会议”上,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福利处处长王辉介绍了养老服务业最新的政策动向。


自2010年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入列“十二五”专项规划,相关部门已下发了多份文件,力图弥合养老服务供需之间的巨大缺口。王辉介绍,按5%的老年群体入住养老机构计算,全国需要1000万张养老床位。而当前城乡所有的养老床位总计不过400万张。不计土地费用,每张床位平均投资10万元。仅养老床位建设一项,就有6000个亿的投资缺口。当前中国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3600万,按3:1的比例计算护理员人数,至少还有1000万的潜在就业需求。


如此大的缺口,增量只可能来自民间投资。


王辉表示,旧体制下,政府通过举办公立养老院的方式,服务600万-700万的弱势老人,显然无法适应2亿人的养老需求。所谓改革,就是要从政府包揽走向政府与社会、市场的联合。


王辉认为改革的路径有两个参照系。首先是三十年来的经济体制改革:从发展个体经济、乡镇企业入手,支持民营经济的发展,倒逼国有企业改制。更具体的比照对象,则是酒店服务业。在三十年前,中国没有酒店,只有国营招待所,而现在却有各个档次的酒店供公众选择。

养老服务业改革要改的首先就是运营主体。在此番新政的定位中,公办养老院被视作国有中小型企业。王辉表示,当下公办养老院和改革前的国企所面对的产权、人权、事权的问题一模一样。方向就是改制,改变公办养老院的运营主体。此前的一系列政策中,已不断强化公设民营等概念。他提出,政府甚至不一定要举办公办养老院——与其自己养一批人,不如直接向民营养老院购买服务。

第二个改革的对象是收入分配格局。对于无力支付基本养老服务的弱势老人,由政府兜底,乃是共识。在过去,政府兜底的方式是补贴公办养老机构,再由公办养老院收住三无、五保老人等。此次新政,则要明确要从“补供方”转变为“补需方”为主。王辉介绍,新政要求各地探索高龄补贴、养老服务补贴和长期护理补贴,将财政资金直接补给老人。


不过,在养老服务市场尚未成熟的情况下,“补需方”的方案并不排斥同时“补供方”,但新政要求补“民办”大于补“国办”,通过公设民营、购买服务等方式更多的扶持民间机构发展。政府的角色,则明确地从养老服务的直接供应方,转变为服务的购买方和监管方。
第三个改革对象就是投融资体制。王辉介绍,核心是改变过去政府无偿拨款、效率低下的格局,将政府投资变成间接投资,通过产业基金等方式撬动民间资本;与此同时探索资产证券化,为基金找到退出机制。


对应到新政中的具体政策,对养老投资的支持力度可谓空前。


在土地供应方面,文件要求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区要按标准同步建设养老服务设施,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也要通过多种方式完善相关设施。王辉介绍,这将与学校、幼儿园的小区配套要求一致。


投融资方面,增加了金融创新的表述,并会简化养老服务业投资的担保程序。


税费方面,除了要求各地落实此前的水电气减免政策,还提出了行政事业费的减免。


据了解,国务院已将新政推进的45项任务分解到了民政、税务、土地、医疗等各个部门,附上明确的时间表,并配以国务院督查。与此同时,还将建立养老服务综合实验区,鼓励地方政府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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