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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居民基础养老金拟提至每月100元

发布来源:齐鲁晚报(济南)发布时间: 2016-03-21浏览量: 540

  今年,山东省级财政安排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3 1 . 3 亿 元 , 拟自下半年起,将基础养老金标准再提高15元,达到100元。


图片来源:百度搜图


  去年3月份,山东省下发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山东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5元。 据悉, 2012年以来,山东省已连续4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年平均增长幅度达 到11 . 5%。


  今年, 医疗保险也同步提标, 今年省财政安排补助资金59 . 1亿元, 拟将政府补助标准再提高4 0元, 达到420元, 同时, 将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水平由32元提高到52元, 大病报销水平进一步提高。


  山东大病保险由全省统一资金筹集和拨付。 统一确定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参保个人不缴费, 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 从2015年开始, 居民大病保险全部过渡为按额度补偿, 不再区分病种。 对居民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 (含门诊慢性病) 医疗费用, 经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 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 由居民大病保险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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