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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需要三个15天

发布来源:发布时间: 2015-05-12浏览量: 366

人社部: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需要三个15

发布来源:养老频道-中国网 yanglao.china.com.cn  发布时间: 2014-06-17  

法制网北京616日讯 记者张维《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71日起正式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今日作客中国政府网时称,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需要三个15天。

人社部配合《办法》的实施,制定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的经办规程。

根据规程,第一个15天,是指待遇领取地的社保机构受理并且审核参保人员的申请,包括领取待遇的申请、衔接的申请,审核资料,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要在15天内发出联系函。不符合转移条件的也要在这15天内做出说明。

第二个15天,是指在转出地的社保机构在收到待遇领取地的联系函之日起15天之内要完成对相关信息的核对,并且办结转出的手续。

第三个15天,是指待遇领取地在收到转出地转来的信息和资金后,15天之内要完成对所有信息的核对,如果有重复缴费的予以清理,把所有的办结情况办完,并告知参保人员何时开始领取待遇。

胡晓义指出,中国各地信息化的条件不一样,而且每个人的实际情况也不一样,有的情况很复杂,总体来讲人社部要提高效率,在三个15天内办结。但是一旦出现某些情况很复杂、需要更多时间来验证比对的话,也请予以配合和谅解,"总地来讲,是为了大家的权益把情况搞得更清楚、更扎实,不要损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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