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会员中心| 分享到:
欢迎来到,上海养老
养老资讯|养老政策|国外经验|智库动态|智库观点|行业交流
养老地产|智能养老|保健医疗|金融理财
养生之道|中医保健|运动健身|膳食营养|老年健康
旅游观光|娱乐活动|书画摄影|文学鉴赏|老年大学
招聘|培训|产品|学苑
网站介绍|联系我们|合作机构|隐私声明
当前位置:主页>新闻推荐

《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发布

发布来源:中国老年报发布时间: 2016-01-06浏览量: 604

  近日,《旅居养老服务机构评价标准》在北京发布,旅居养老产业联盟同时成立。


图片来源:互动百科


  旅居养老,是指老年人在常住地域以外的城镇旅行并居住,单次旅居时间超过15日,在旅居过程中享受各类适老服务、进行养老的生活方式。《评价标准》对旅居养老服务机构的选址、基本安全设施、行程交通、基本食宿、项目设计、旅游观光、文化休闲、健康疗养等进行了规范。如要求接待方内部应具备成规模的医疗设施及护理设施,医疗设施等级不低于国家二级医疗标准。接待方应配备老年人日常急救药品及担架等急救设施,应配置急救专用车辆。


  近年来,随着老年人物质生活和精神需求的提高,以旅游和养老相结合的旅居养老模式悄然兴起。据介绍,此次发布的《评价标准》是中国老龄产业联盟标准体系建设的一部分,未来将由老年宜居养生委员会和新成立的中国旅居养老产业联盟共同推动标准实施。

上一篇:我国养老机构要按照市场规律调结构
下一篇:中国国际养老论坛•陆家嘴峰会盛大召开

分享到:
在线调查
你觉得养老房最重要的是什么?(来源腾讯大渝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