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养老保险顶层设计初步工作方案已经形成。除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定型、延迟退休和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外,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建立将成为即将公布的顶层设计方案中聚焦的重要问题。按照目前的考虑,相关部门将根据经济发展、收入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逐步建立兼顾各类人员利益的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据10月9日《经济参考报》)。
我国城镇职工养老金,主要由三方面构成,政府补贴、用人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金对于每个人的晚年生活至关重要,除了具有坚固的保障性之外,养老金收入的高低更应当体现出公平,既要保证缴费多、缴费工龄长的职工,在退休之后能够领取更多的养老金,也要最大限度缩小地区和行业之间的差距,同时,也要防止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养老金“并轨”之后,在调整机制上呈现出“两条路”,衍生出新的社会不公现象。
在省级统筹尚未完全实现,全国统筹更无明确时间表的现实情况下,由于地区与地区之经济发展不平衡,养老金缴费基数核定也有较大差异,而用人单位为减少养老金支出,在为职工交纳养老金时,往往只是按照当地上年平均收入或平均收入的60%为基数,客观上形成了地区与地区之间,不仅在职期间收入差距很大,退休之后同样面临养老金收入差距,而且这种差距终身不会改变。地区之间如此,行业之间亦是如此,依照现有养老金缴费制度,养老金缴费基数按照当地平均收入的60%至平均收入的5倍均不算违规,这样巨大的基数差异给一些“暴利性”行业,将多缴养老金作为职工的一项福利预留了空间,其最终结果不但导致地区之间养老金存在差距,同地区不同行业也是天壤有别,这与保障性的社会养老目的是明显相悖的。且个人和用人单位缴费基数的大幅提高,势必也增加了相应的政府补贴比例,对于众多普通企业职工也是明显的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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