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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发布来源: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50703发布时间: 2015-08-27浏览量: 510

湖州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
索 引 号: 330500-013-030101-20150703-0001 发文时间: 20150703
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责任处室: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审核程序:  附件下载: 
信息内容
  为促进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积极推进民政领域改革创新,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决定性阶段,发挥民政服务基本民生保障、服务基层社会建设、服务基础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根据省、市关于做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前期工作的相关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基本思路。

  一、“十二五”规划完成情况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湖州市民政事业“十二五”规划相关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1.逐步建立民政资金财政投入的自然增长机制,民政事业经费与公共财政实现同步增长,“十二五”期间全市民政事业费支出年均增长保持在8%以上,分别是2011年64622.8万元、2012年69005.2万元、2013年80997.1万元、2014年81392.7万元,

  2.“十二五”期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数保持年均增长10%以上,分别是2011年10963张、2012年13244张、2013年14515张、2014年16011张;预计到2015年底,全市每百名老人床位数达到3张。

  3.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覆盖,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3覆盖;建立养老服务政府补贴制度,截止2015年6月,全市享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老年人13947人,提前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的39.5%。

  4.“十二五”期间,全市福彩销售量和公益金筹措额年均增长10%以上,全市福彩销售量分别是2011年5.58亿元、2012年6.16亿元、2013年7.57亿元、2014年8.94亿元;全市公益金筹措额分别是2011年4878.06万元、2012年5398.8万元、2013年6695.34万元、2014年7990.14万元。

  5.“十二五”期间,全市预计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5246户,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246户;截止2015年5月,全市完成4807户。

  6.“十二五”期间,全市低保标准年均增长10%以上;截止2014年底,城镇低保标准保持在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40%,农村低保标准达到城镇低保标准的79%;到2015年底,实现低保标准城乡统筹。

  7.到“十二五”期末,全市临时救助地方财政列支按常住人口不少于人均4元;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达到15元以上。

  8.“十二五”期间,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水平持续提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100%,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60%以上,人均11350元。

  9.“十二五”期间,全市城市按照每百户45平方米新标准配套落实新建小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通过建造、购置、租用和调剂等方法有序推进老小区社区工作服务用房集中配置工作。

  10.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预计实现村级社区服务中心全覆盖;截止2014年底,全市建成村级社区服务中心950个,覆盖率96.35%,总面积55.63万平方米,平均每个社区服务用房585.58平方米。

  11.“十二五”期间,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年均增长8%以上,截止2015年5月,社会组织总数达到1834个,其中社会团体1098个、民办非企业单位732个、基金会4个。

  12.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预计完不成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 “十二五”目标(规划目标0.8万人,中期降至0.15万人);截止2014年底,全市专业化社会工作人才520人。

  13.“十二五”期间,全市烈属及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年均增长11.2%,2015年平均2.2万元;深入推进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实现抚恤优抚对象“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系统的全覆盖。

  14.到“十二五”期末,全市预计完不成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十二五”目标(规划目标100%),截止2014年底为98%;全市墓地绿化率达到85%以上。

  (二)主要工作成效

  1.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不断完善。全市社会救助制度不断完善、机制不断创新、投入不断加大,初步建立起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自然灾害救助为主体,以临时救助、社会互助为补充,以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相配套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运行管理日益规范,“十二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多个实施意见和操作办法,从社会救助范围、对象、标准、水平的确定到申请、审核、审批的设定,从进入、退出到资金的筹集、发放、使用、监管以及救助工作的后续跟踪和绩效评估,进行了细化和制度性安排,确保了运行管理更加规范。二是救助水平不断提高,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2.09万户3.34万人纳入低保救助范围、1.71万人次享受临时救助、7.61万人次享受了医疗救助;“十二五”期间,全市城镇低保标准年均增幅达13.4%、农村年均增幅达22.9%,城乡比达到79%,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救助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有力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规范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完善街道、社区救助网络,形成全方位救助体系。三是防灾救灾能力不断提升。全市已建成各类避灾安置场所1288个,乡(镇)级避灾安置场所覆盖率达100%,社区(村)级覆盖率达95.27%、城乡避灾安置场所标识牌、指示牌设置率达87.24%。积极应对灾情,发挥市减灾委综合协调作用,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推进部门防灾、减灾协作,联合开展各类预案的模拟演练。

  2.社会福利事业加快发展。“十二五”期间,完善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体系,切实提高公共福利供给水平,促进公共福利均等化。一是养老政策体系建立健全。市政府于2012年和2014年先后出台政策文件,鼓励和促进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尤其是2014年出台了含金量较高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在鼓励社会力量办养老等五个方面政策上有突破。二是居家养老服务有效推进。出台了《湖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对低保和低保边缘户中高龄、孤寡、空巢、失能等困难老人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加大项目建设,到2014年底,全市已建成市、县(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7个、乡镇(街道)养老服务中心62个;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509个(其中城市72个、农村437个),覆盖面分别达78%和41%;建有各类老年活动室1023个、老年食堂262个。出台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健全工作规范制度。积极探索推广银龄互助、社区扶助、志愿帮助、“五加五定”等服务模式和服务方式,安吉县成功探索“本土养老”模式。社区便民服务热线全面建立,共有为老服务加盟企业(网点)近600家。发挥老年协会、社会组织作用,开展各类关爱老人的志愿活动。三是养老机构建设稳步推进。全市共建有养老机构114家,各级财政、福彩公益金投入1.89亿元,建有县级以上养老机构5家、乡镇敬老院59家、民办机构养老床位6471张,占机构总床位数的40.42%。出台了《湖州市加强农村敬老院(综合福利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成立了市养老服务业协会,加强机构负责人的养老护理员培训。积极探索乡镇敬老院向农村综合福利中心转型,累计投入资金1.38亿元,52所乡镇敬老院完成转型升级。四是社会福利工作走向普惠。会同财政出台政策,在全省率先实现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全覆盖。福利企业工业增加值连年上升,并做好残疾职工安置工作。福利彩票销量增速喜人,连续居全省前列。我市荣获“六星级慈善城市”称号,并进入全国“城市爱心GDP”百强行列。

  3.基层社会治理机制不断健全。以城乡社区建设为平台,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和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为抓手,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居民自我治理的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的良性互动。一是推进社区建设提标准。到2014年底,城市社区事务中心和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覆盖率分别达92.3%和96.3%。社区服务业增加值增长10.1%,分别高出地区生产总值和全部服务业增加值增幅1.7和1.5个百分点。市级和谐示范社区社工室(站)覆盖率达100%,制定《湖州市“十二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培训社工人才2200余人次,520人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多个社工案例获全国全省奖项。二是加强基层民主强自治。先后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深化城乡社区建设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实施意见》。完成全市151个城市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开展“一法两办法”系列宣传活动。深化举措实施“阳光村务”工程。在全省率先全面开展村(社区)事务清理规范,总削减率达57.6%,摘牌近10万块,得到夏宝龙、李强等领导批示肯定。村规民约、社区公约等工作如期开展。三是社会组织得到新发展。全市社会组织登记数量年均增长8%以上,截止2015年5月全市直接登记注册的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99家,社会组织服务覆盖了教育培训、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养老、慈善等众多领域,社区事务类、文体活动类社区社会组织得到较好较快发展。民间设奖、民间设馆、民间办展等社会组织与社会活动凸显了地方特色,在构建和谐社会、弘扬正义与道德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县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全部建成运行,可入驻草根社会组织60余家。稳步推进第三方评估。通过安排福彩公益金、开展公益创投等,资助社会组织公益项目。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得到长足发展。

  4.优抚安置体系持续深化。积极创新双拥共建载体,坚持提升优抚对象保障服务水平,建立完善各项优抚政策。一是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深入开展“双百”共建、社会拥军、爱心接力等,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六连冠”和省级双拥模范城“七连冠”。二是优抚保障水平实现跨越提升。建立了优抚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得到大幅度提高。构筑了优抚对象四重医疗保障体系,优抚对象医疗救助平均增幅达到10%。加强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散葬烈士墓抢救保护工作,中央、省、市、县共投入资金655.1万,完成纪念设施抢救保护项目99个。完成湖州市烈士陵园(钱壮飞)改扩建、布展和开馆准备工作。三是退役士兵安置切实改革推进,构建安置补助金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市自主就业城镇退役士兵经济补助金按上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80%发放,从第3年起每多服役1年,增发义务兵经济补助金标准的10%。建立退役士兵考试考核录用机制,自2012年以来,通过考试考核,已有380名退役士兵择优录用进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得到广大退役士兵的普遍认可。建立退役士兵自谋职业扶持机制,按照“普惠加特惠原则”对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在工商登记、税收奖励、水电减免、贷款贴息、创业补助等方面给予优惠。四是军休干部两个待遇有效落实。政治待遇落实,老干部参与民主管理制度得以充分体现,老干部休养重要项目计划和实施均征求老干部的意见,年度重大工作的制定和实施都经管委会和各小组讨论,确保各项工作围绕军休干部的切身利益实施。生活待遇提高,后开展了“五项上门服务措施”和“情系军休,温暖百家”的服务主题,开展了“分片包干,联系到户”、“六及时六上门”的上门入户服务制度。服务保障到位。完成第一至三批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住房货币补差,共下拨资金878.2万元。与市医保中心联网,为军休干部提供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定期不定期看望住院军休干部,每年开展定期健康体检。

  5.社会事务管理体系推陈出新。以满足群众需求出发,着力改革创新,不断拓展公共服务内容,规范各项服务,创新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一是殡葬管理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各县区建立完善了乡村公益性公墓五年建设规划。继续加大推进生态葬法,积极建立殡葬改革激励引导机制,出台《湖州市示范乡村公益性公墓和乡村骨灰存放处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实行生态安葬奖补等奖励政策。全市生态葬法覆盖率保持在98%以上,墓地绿化率保持在85%以上。建立殡葬执法联动机制,有效遏止殡葬违规违法行为的发生。继续加大骨灰遗骸跟踪管理,从源头上遏制乱葬乱埋。实现了殡葬惠民政策全覆盖,不同程度地减轻了群众丧葬负担。加快推进生态殡葬。在各级殡仪馆推行鲜花代替纸扎花圈,实现了“零焚烧”,开展“无烟公墓”创建试点。安吉县建成全省首个不占地生态安葬基地。二是区划地名管理不断强化。巩固平安边界创优成果,全面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界线毗邻乡镇之间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走访制度,平安边界创优率达100%,切实维护边界地区社会和谐稳定。积极稳妥地开展安吉县、长兴县、吴兴区区划调整。完成全省第二次地名普查,编制出版《湖州地图集》、《湖州市行政区划图》等,完成《政区大典》湖州卷的编纂,《湖州市地名志》编纂顺利进行。开展市中心城区地名路牌整治提升工程,出台《湖州市地名管理实施细则》。“十二五”期间,累计制作、设置各类地名标志15万余块。启动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三是各类公共事务有序开展。制定了《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创业致富的指导意见》等政策,积极帮助水库移民创业致富。婚姻和收养登记依法规范管理。德清县成功创建全国3A级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实现全免费。启用《全国收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实行收养登记数字化。严格执行《收养法》和国家五部委文件要求,登记合格率确保100%。

  二、“十三五”形势预测分析

  “十三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最后五年,是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和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关键五年,民政事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

  (一)国际形势的发展使民政事业形成了新的起点。经济全球化使民政事业的政策得到进一步调整,科技网络化使民政事业的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资源社会化使民政事业的环境得到进一步规范。国际形势的发展给民政事业带来了新的契机,使民政事业的发展有了一个新的起点。

  (二)政策法规的规范化使民政事业具有了新的地位。随着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的召开,“法治民政”建设,民政事业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已逐渐覆盖到民政事业所有工作领域,《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民兵预备役人员抚恤优待办法》(民发[2014]212号)、关于加快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民发[2015]88号)等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民政事业诸多领域的改革方向,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思路导向不断明晰,依法行政、依法治理、依法办事的环也境更加成熟。新环境的变化不仅推进了民政事业机制的创新,更把民政事业推向“法治民政”新高度。

  (三)民生工作的发展使民政事业面临新的使命。经过长期探索和实践,本市在鼓励和扶持创业、低保救助、培育高技能人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及化解相关社会矛盾等方面形成了更加成熟并逐步趋向定型的制度与政策体系。市委市政府一直将民政事业持续改善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加以谋划和部署,明确提出要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为民政事业的发展赋予了新的使命。

  (四)民政对象的拓展使民政事业面临新的要求。随着《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新政策法规的实施,民政对象在新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得到了拓展,“十二五”期间对象从“特殊”到“一般”,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民政对象范围正在逐步形成,“十三五”期间,民政事业覆盖范围将更广,服务对象将更细,如社会救助“救急难”工作的开展将惠及一大批尚未纳入社会保障的困难群众。新对象的不断涌现,对民政事业的改革提升提出了新的要求。

  (五)更高水平的民生保障使民政事业面临新的挑战。在利益主体多元化背景下,群众对社会保障、社区公共服务等民生问题的关注和期待增多,民政工作由保障基本民生向改善民生迈进,对政府的民政投入提出了更高要求。与此同时,湖州市人口老龄化趋势较为突出,2014年全市60周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比重为22.25%,高于全省2.81个百分点。“未富先老”将给养老体系、社区福利和慈善事业等带来巨大压力。民政事业支出的增加与政府公共财力有限的矛盾,将可能成为全市未来民政事业发展的困扰。

  三、“十三五”基本工作思路

  (一)总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围绕加快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以建设“五个民政”为目标,深入推进“六大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基本民生保障,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础社会建设,提升队伍服务能力,努力实现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1.“五个民政”: 为民理政,民意至上的服务民政;依法行政,法律至上的法治民政;透明执政,公正至上的阳光民政;廉政从政,责任至上的勤廉民政;民主资政,人本至上的和谐民政。

  2.“六大体系”: 社会救助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双拥优抚安置体系,队伍管理制度体系。

  (二)主要指标

  1.民政事业费支出年均增长保持在8%以上。

  2.养老机构床位数年均增长保持在10%以上,市本级新建1所1000张护理型床位的养老机构,力争50%以上的现有公办养老机构实现经营模式转变为公建民营。

  3.力争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社会养老床位达到50张,其中机构床位数不少于40张,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例不低于50%,民办(民营)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比例力争达到70%。

  4.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覆盖,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基本服务覆盖。

  5.福彩销售量和公益金筹措额年均增长10%以上。

  6.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不低于8%,做到应保尽保。

  7.按常驻人口,临时救助人均筹资额达到10元以上。医疗救助人均筹资额达到20元以上。

  8.建设1所床位数不少于300张的精神病人福利机构;

  9.建设1个符合地市级要求的救灾储备仓库。

  10.城市社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45平方米集中配置社区服务用房。

  11.注册登记社会组织2800家以上,其中社会团体1600家以上,民办非企业单位1000家以上,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10家左右。

  12.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3500人以上,其中中级以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60人以上。

  13.烈属及牺牲病故军人家属抚恤金年均增长9%。

  14.农村骨灰安葬入骨灰堂等骨灰存放处占骨灰安葬方式的30%,墓地绿化率达到90%以上。 

  (三)主要工作

  1.推进新型社会救助,发挥兜底保障作用。健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强化社会救助保障措施。加强自然灾害预防救助。

  2.加快养老服务建设,促进普惠福利发展。加快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儿童社会福利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慈善事业。规范福彩事业销售管理。改善福利企业发展环境。

  3.强化基层民主自治,积极创新社会管理。创新社区治理模式。完善城乡基础服务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制度。全面推行“阳光村务”建设。着力推进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推进政府购买社区公共服务工作。

  4.健全社会组织体系,拓展管理服务功能。整合提升行业组织力量。发展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发展公益性、专业性、学术性社会组织。鼓励扶持民办非企业单位发展。积极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5.加强双拥优抚安置,深度发展军民融合。积极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全面落实优抚政策。继续推进安置改革。加强优抚事业基础建设。

  6.规范社会事务发展,提升专项服务水平。加强殡葬管理。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加强水库移民工作。规范婚姻和收养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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