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街道)社会事务办、财政办:
为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确保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顺利建设,圆满完成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任务,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5年乐清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15〕44号)文件规定的建设标准,结合考核验收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已建成的第一批34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予以建设资金补助。
资金到位后,请相关镇街做到专款专用、账物相符、有账可查。市民政局将适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
附:乐清市2015年第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补助资金安排表
乐清市民政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7日
抄送: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印发
附件下载: 乐民救〔2015〕215号.aip
http://xxgk.yueqing.gov.cn/YQ009/zcwj/0203/201508/t20150821_23121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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