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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社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快来做生存认证吧

发布来源:哈密市政府网发布时间: 2015-08-25浏览量: 568

哈密市政府网讯 通讯员 李云玢 报道: 

 

您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领取人员吗?如果您还没有进行生存认证,那得赶紧抓紧时间啦,不然您的养老待遇就会被停发了。 

 

8月16日,记者从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哈密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工作于2015年8月至9月两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在规定时间内未做生存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将从10月起停止发放其养老待遇。2015年以后年度的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定于每年5月1日至7月30日定期开展。 

 

待遇领取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携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进行现场登记认证。”哈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介绍,重病、残疾、瘫痪及高龄等重点人群,不能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认证的,可由家属凭医院证明、残疾证等证明材料向村(居)委会提出上门认证申请,由乡(镇)、街道委托村(居)委会协办员上门进行认证。 

 

如果长期居住在异地的待遇领取人员,可通过邮寄《待遇领取资格异地认证表》的方式,由待遇领取本人向居住地有关认证机构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薄、银行存折(卡)复印件、生存证明及近期主流报刊为背景的本人生活照片一张(5寸),并寄回相关资料,根据寄回所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为保证资格认证工作。 

 

据介绍,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社保所会将认证结果在行政村、居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同时,公布举报电话与监督电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科电话:0902-2259178),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处理举报情况。如果发现待遇领取人员丧失领取资格,继承人或其他相关人员继续领取,或以其他形式弄虚作假,冒领、骗取养老金的,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将立即停止发放其养老金,并责令其退回骗取的养老金。 

 

据介绍,此次生存认证涉及待遇领取人员达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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