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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灵活就业人员本年度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确定

发布来源:长株潭报 [微博] 发布时间: 2015-08-20浏览量: 794

《长株潭报》株洲讯(记者孙信汛)昨日,记者从株洲市社保处获悉,随着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公布,株洲市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也已确定。最高档为9705.6元/年,最低档为5823.36元/年。    


株洲市灵活就业人员2015年度养老保险缴费以4044元为基数,分为高档100%和低档60%两档,缴费比例统一为20%,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由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基数高,养老金就高。那么两档缴费标准算法分别为:    


需要注意的是,从2014年起,缴纳当年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可凭身份证到株洲市内任一华融湘江银行网点缴费即可,银行缴费单为缴费凭证,需妥善保管。缴费时间为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后,株洲市人社局社保处工作人员建议,参保人员在每年的7至12月缴费,不要跨年度缴费。如需要补缴以前年度或当年断档补缴,暂时只能到株洲市社保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且只能按缴费时的缴费基数补缴。此外,灵活就业人员退休时养老金情况要视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才能计算。市民也可拨打株洲市社保处28681632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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