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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委关于“台州市椒江区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的通知
- 发布来源: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时间: 2015-08-14浏览量: 406
- 椒政办发〔2012〕160号
转发区老龄委关于“台州市椒江区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大陈镇人民政府,区直属各有关单位:
现将区老龄委关于《台州市椒江区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二年七月二十七日(此件公开发布)
台州市椒江区2012—2013年为老年人办实事的意见
为进一步促进我区老龄事业健康发展,大力推动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多为老年人办好事实事,根据《台州市椒江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有关要求,2012—2013年两年内为老年人办好以下十件实事。为确保各项实事如期完成,现就责任部门和工作要求提出如下意见。
一、办实事项目和责任部门
(一)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万人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 14万人以上。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待遇,健全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即征即保”, 确保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金按时足额发放。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提高老年人医疗保障水平。全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2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万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适当扩大老年人特殊病种大额门诊报销范围,稳步提高老年人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实现老年人群全覆盖。积极探索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和异地结算办法,方便老年人就医。责任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卫生局
(三)完善老年人社会救助体系。对经济困难老人实行优先优惠救助,确保因各类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得到及时救助。继续开展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三无”老人的集中供养,集中供养率巩固在95%以上。把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和医疗救助范围,确保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全面推行医疗救助即时结报,提高医疗救助效率。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四)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区养老机构总床位达到3000张以上,每百名老人拥有床位不少于4张,基本实现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大力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50%以上。加强养护型养老机构建设,增加养护床位供给,逐步满足失能老人机构养护需求。责任部门:区民政局
(五)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整合社区服务资源和设施,加快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城乡社区老年人生活服务、日间照料、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基本养老服务功能,建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2家。建立以镇(街道)、村(居)、基层老年人协会三级空巢老人帮扶网络,空巢老人帮扶网络覆盖面城镇达到80%以上,农村达到70%以上。责任部门:区民政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六)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95%以上的社区(村)建有老年活动中心(室)。构建社区15分钟、村落30分钟文化圈。合理整合社区阅览室、文化馆、老年星光之家、体育健身路径等社会化基础设施资源,使每个社区拥有一个老年人文化娱乐休闲的场所,一片适合老年人健身锻炼的场地。提升公益性文化场所面向老年人的服务能力,全区所有图书馆、文化馆、镇(街道)文化站,免费向老年人开放。责任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区体育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七)大力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充分利用老年大学、老年电大这一教育平台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全区实现95%的镇(街道)、社区和 65%的行政村建有老年大学(学校)和老年电大教学点。全区各类老年大学(学校)、电大在读的老年学员达到老年人总数10%以上。 责任部门: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完善老年体育工作网络。健全区、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老年人体育工作组织网络。全区100%的镇(街道)、100%的城市社区和98%以上的行政村建立起老年人体育协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老年人达到老年人总数的65 %(城市 70%、农村60%),老年人的国民体质测定合格率达到测定老年人总数的92%以上。责任部门:区体育局
(九)健全老年人法律保障网络。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加强为老法律服务工作,使老年人能够就地、及时地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老年工作站,各法律服务机构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及时、便利、高效的法律服务。积极开展老年政策法规宣传教育,定期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省《实施办法》等老年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责任部门:区司法局、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十)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区新闻广电部门(媒体)在现有的基础上,定期或不定期地开设老年栏目和老年节目。增设老龄事业公益广告牌,广泛开展老龄问题宣传,营造全社会尊老敬老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区广电中心、区新闻中心、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二、工作要求 为老年人办实事,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各级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继续加强对老龄工作的领导和协调,要动员、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发展老龄事业。要认真落实好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明确职责,细化目标,确保为老年人办实事项目落到实处,并把它纳入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建立考评激励机制。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十件实事如期完成。
主题词:老龄工作 评选先进 意见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人武部,法院,检察院。
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7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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