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省住养型养老机构大约有3600多家,而“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只有190家。以济南为例,现在提供医养结合服务的养老机构仅有10家,床位1457张,占济南市养老总床位数的17%,而我省规定城市医护型养老床位应占到城市各类养老床位总量30%以上。
养老机构倾向
与医疗机构合作
据了解,我省“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从经营模式上,大致分为三种形式:一种是医疗机构内部开办托老病房;一种是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运营;还有一种是养老机构内部开设卫生所或门诊。
“医疗机构开办的托老病房床位较少,很难满足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对‘医养结合’的需求。”好佳园老年颐养院院长冉树玲说。由于不是重点经营方向,医疗机构对开设托老病房并不热心,很多托老病房仍以治病为主,养老护理服务并不到位,一些医疗机构的托老病房已经转型为康复中心,不再接收老人入住。
在内部开设卫生所或门诊,养老机构又面临着医疗资质申请难的问题。“按照卫生部门规定,市区内的医疗资源指标有限,如果某地医疗机构数量饱和,养老机构就很难申请到医疗资质。”冉树玲告诉记者,济南市民办医疗机构多,已经使用大量医疗资源指标。此外,在运营成本方面,小规模养老机构根本无法承担这部分开支。“具有3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才被允许申请开设内部卫生所或者门诊。”
因此,更多养老机构会选择与医疗机构合作。“好佳园老年颐养院就是利用济南脑科医院的医疗资源,为住院老人进行医疗康复和常规检查。”冉树玲提到,推行这种模式必须要保证养老院附近有合适的医疗机构,且双方要在经济效益上达成共识。
适度降低民办养老机构
卫生准入门槛
去年,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养老产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如各级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用地指标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民间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与政府举办的养老机构享有相同的土地使用政策;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运营,享受同等的财政补助政策等等,为养老产业发展创造了新机遇。
但同时,我省养老产业仍处于无序、散乱发展状态,没有完善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和奖惩纠纷处理机制,没有统一的行业规范和服务标准,导致民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一直没有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模式,要从产业规划、政策扶持、人才培养等多方面着手。”肖培树表示,政府要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的不同情况,制定与之相适应的土地供应、税收优惠、政府购买、贷款融资、商业保险等政策。“比如,对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应该适度降低卫生准入门槛,给予医保定点等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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