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的通知
沪建交[2013]1370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更好地引导养老建筑的可持续发展,推进本市绿色养老建筑的评价标识工作,现将《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细则由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负责管理,由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
附件:上海市绿色养老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二○一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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