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计生委,有关单位:
2012年起,“舒缓疗护(临终关怀)项目”纳入上海市政府实事工程。为充分发挥中医药在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中的特色作用,进一步加强社区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内涵建设,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决定开展中医药参与舒缓疗护(临终关怀)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范围和目标
试点范围为2012年上海市政府实事舒缓疗护(临终关怀)试点机构(名单见附件1)。自2015年起,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在上述试点单位内开展中医药参与舒缓疗护(临终关怀)试点工作,推广一批舒缓疗护(临终关怀)中医药特色明显的适宜技术,探索中医药参与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模式,进一步完善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功能,推进舒缓疗护(临终关怀)与中医药服务协同健康发展。
二、试点内容
(一)中医药参与临终关怀服务模式。探索中医药参与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的路径与方法,明确中医药参与舒缓疗护(临终关怀)的服务流程,形成中医药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模式。
(二)中医药适宜技术在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中的应用与推广。探索中医药参与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特色技术的适用原则、技术要求以及推广路径,形成舒缓疗护(临终关怀)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指南。
三、试点工作安排
(一)试点启动(2015年6月-7月)。。个电话各试点单位在对1件12务现状服务现状进行摸底调查。本单位中医药工作进行梳理的基础上,形成试点单位计划任务书。
(二)论证完善(2015年7月-8月)。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组织专家对各试点单位计划任务书进行论证。
(三)组织实施(2015年8月-2017年4月)。各试点单位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形成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四)总结评估(2017年5月-7月)。各试点单位应于2017年5月前完成自评,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择期对项目进行验收。
四、试点经费安排
市卫生计生委、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对每个试点建设单位给予试点工作补助经费2万元,主要用于试点单位舒缓疗护(临终关怀)工作人员中医药相关培训和中医药参与舒缓疗护(临终关怀)服务效果观察与评价。各区县卫生计生委与试点单位可根据试点工作需要,给予相应经费资助。
附件:1.2015年上海市中医药舒缓疗护(临终关怀)试点单位名单
2.上海市中医药参与舒缓疗护(临终关怀)项目计划任务书
上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发展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
上一篇:关于扩大护理院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管理的试行意见-无锡市
下一篇:关于印发《上海市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