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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养老机构用地将享优惠政策

发布来源:无锡新传媒发布时间: 2015-06-24浏览量: 489

昨从无锡市国土资源局获悉,该局日前出台了相关实施意见,围绕重大项目用地保障、差别化用地政策、简政放权、检查督查等四个方面制定了10项具体政策措施,为全市经济平稳运行和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具体政策方面,涉及到重大项目用地的。今后无锡将创新用地计划指标分配使用方式。对确有用地需求但结余指标为零的地区,可申请预支下一年度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满足项目用地需求。对已通过用地预审、项目批准立项并完成初步设计的国家和省重点能源、交通、水利等控制工期的单体工程,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确需动工建设的,可申请办理先行用地。


差别化的用地政策是又一举措。其中,对于一次性投资超过5000万元新建制造业项目,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业用地最低保护价供地。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机制,新增工业项目采取租赁、出让和租让结合的方式供应,使用年期可根据企业申请,由地方政府确定,最长不超过50年。对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用地,可参照新建制造业项目,以工业用地最低保护价供地,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耕地开垦费、土地登记费等。


与此同时,为高效做好企业融资服务,无锡将简化土地抵押登记方式。土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商品房共用宗抵押登记业务当场办结。同时降低土地抵押登记业务办理费用,个人商品房共用宗抵押登记免收土地交易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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